天津市出台32条举措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

2022-07-09 17:03:29 [来源:天津日报]

到2025年年底,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10万人,逐步完善“一刻钟”居家养老服务圈,各乡镇(街道)至少创办1所老年学校。近日,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,为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,我市出台8个方面32条具体举措,通过健全多层次、全方位社会保障体系,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,完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,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等,构建养老、孝老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,在老有所养、老有所医、老有所为、老有所学、老有所乐等方面取得新进展。

强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

我市将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,支持和引导各方资源更多地投入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。继续推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,到2025年年底,城镇地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100%,农村地区日间照料机构(含农村互助幸福院)覆盖率达到70%。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延伸服务功能,发展家庭养老床位,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,将资源向居家养老倾斜。

建设老年健康支撑体系

强化老年健康教育,实施老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,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,提高老年人健康核心信息知晓率和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。规范老年人健康管理,将失能、高龄、残疾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;到2025年年底,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%。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,在医疗机构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,加强老年综合征管理;到2025年年底,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、中医医院、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超过60%。

围绕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,我市将持续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。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,保持医养签约服务覆盖率100%。鼓励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参加医联体建设,畅通双向转诊渠道,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化、连续性、全流程的医疗服务。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,夯实社区(乡镇)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,重点为社区(乡镇)失能(含失智)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。

我市将健全“市老年大学—区老年大学—乡镇(街道)老年学校—村(居)民委员会老年教育学习中心”老年教育四级办学体系,创新老年教育形式,丰富老年教育课程内容。引导老年人发挥自身优势参与社会发展,鼓励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积极参加社区党组织生活,支持老年人参与公益慈善、教科文卫等事业。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,普及推广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健身方式。(徐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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