益丰药房: 益丰药房关于第二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

2023-08-14 18:56:22 [来源:证券之星]

证券代码:603939   证券简称:益丰药房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65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

 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

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
  一、通知债权人的原因

  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 2023 年 8 月 14 日召

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,审议通过

了《关于第二次回购注销 2022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》。

根据公司《2022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修订版)》之“第十三章公司/激励对

象发生异动的处理”之“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”的规定,鉴于部分激

励对象离职或降级,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

票,合计 92,960 股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《关于第二次回购注销 2022

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》。回购完毕后,公司将向中国

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,注销完成后,公

司注册资本将因此减少 92960 元。

  二、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

  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变更,依据《中华

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,凡公司

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 45 日内,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

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。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,不会

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,相关债务(义务)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

继续履行。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,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

序继续实施。

  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,应根据《中华人民

共和国公司法》等法律、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,并随附有关证

明文件。债权申报具体如下:

 (1)以邮寄方式申报的,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中心发出日为准;

 (2)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,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/邮件日为

准,请在标题注明“申报债权”字样。

  特此公告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董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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